7.5 热媒站(间)


7.5.1 聚合装置应设独立的热媒站。
7.5.2 采用熔体直接纺丝工艺的锦纶66工厂,聚合装置与纺丝装置应合建热媒站。
7.5.3 在同一厂区建设多套聚合装置时,宜建设一个热媒站;分期建设时,应为后续建设的热媒炉预留位置。
7.5.4 热媒站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布置在靠近使用装置的单独的通风区域内。
7.5.5 热媒炉的供热规格和数量应根据生产线配置和生产能力选择,并宜保证在一台热媒炉故障时,其他热媒炉能提供100%的供热负荷。
7.5.6 热媒炉的燃料选用应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7.5.7 聚合装置热媒接收槽容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的有关规定。
7.5.8 纺丝车间应设热媒收集间,热媒接收槽容积应大于或等于车间热媒蒸发器总容积的30%;热媒收集间宜布置在纺丝生产车间一层的附房内,并应有对外的通风条件。
7.5.9 热媒输送泵宜采用屏蔽泵或磁力泵,也可采用双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的离心泵。
7.5.10 锦纶工业丝工厂浸胶车间采用热媒加热时,可设独立的热媒间,并宜布置在浸胶帘子布或帆布干燥机附近。
7.5.11 热媒炉的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烟尘排放要求。
7.5.12 热媒炉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控制、报警和联锁装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的有关规定。
7.5.13 热媒储槽、热媒膨胀槽、热媒接受槽应采用氮气覆盖。

条文说明
7.5.1 热媒站由加热炉、闪蒸罐、循环泵组、烟囱及烟道、空气预热器以及空气鼓风机等组成,装置占地面积较大,空间高度较高;同时,热媒站使用燃料加热,存在高温热媒泄漏、火灾及爆炸危险。因此,聚合工厂设置独立的热媒站,有利于生产安全和管理。
7.5.2、7.5.3 合并设置热媒站,有利于节约土地,方便管理,减少备台,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
7.5.4 热媒有刺激性气味,且渗透性极强,高温热媒大量泄漏可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因此,官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7.5.5 热媒炉宜以生产装置设计能力115%下的热负荷作为最大热负荷,结合热媒炉在最佳热效率(一般为80%一90%)下的能力,选择热媒炉和确定配台,这样最为经济合理。
7.5.7 在生产装置停车和事故时,以及工厂发生火灾时,都需要把装置热媒系统中的热媒排空。因此,热媒站应设有足够容量的热媒接收槽。具体规定见现行行业标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对热媒一次系统进行的规定。
7.5.8 纺丝热媒加热系统在远高于其闪点下运转,一旦发生故障或泄漏,需要有释放的渠道,以避免着火及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可能。热媒接收槽主要作用是回收和突发事件时临时贮存。考虑到事故发生的几率和经验,规定纺丝车间的热媒收集槽容积不应低于系统的30%。
    热媒收集间设在一层有利于收集热媒。
7.5.9  热媒有刺激性气味,且渗透性极强,高温热媒大量泄漏可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因此,为防止其泄漏,选用不泄漏的屏蔽泵或磁力泵,或采用能防止热媒泄漏的双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的离心泵是必要的安全措施。
7.5.10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方便管理和控制,同时减少热媒输送中的热量损失。
7.5.12 现行行业标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对导热油锅炉控制、联锁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7.5.13 本条规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和降低热媒氧化而影响传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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